入館閱覽規則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圖書資訊處圖書館
入館閱覽規則

100年10月26日圖書館委員會修正通過
104年4月14日圖書館諮詢委會修正通過

一、為維護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圖書資訊處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正常運作,提供讀者優質服務,特訂定本規則。

二、本館所典藏之圖書資料,主要提供本校教職員工生參考閱覽,另基於提升社區服務之社教功能,亦提供社區人士入館閱覽。

三、讀者證件限本人使用(配偶及直系親屬除外),不得轉借他人,如有遺失應立即向本館報失,以維護個人權益;如在報失前因證件遭人冒用致本館圖書資料蒙受損失時,原持證人應負賠償責任,嚴禁持他人證件入館,違者須立即離館,本館除保留證件並通知證件原持有人領回,借用他人證件或將證件借予他人者,一經發現,雙方均停止借閱權1個月。

四、讀者入館應維持館內安寧和整潔,若有下列行為本館第一次得提出勸告並予以登記,1年內第2次違規時,停止讀者借閱權限1個月,第3次違規報請人事室及學務處依學校規定辦理。

(一)攜帶食物飲料、違禁品及寵物入館。
(二)吸煙、飲食、臥睡、喧嘩及其他影響讀者權益之安全行為。
(三)利用本館設備使用非本館之視聽資料,惟本校教師因教學使用之視聽資料,不在此限。

五、讀者應妥為愛護本館圖書資料,不得有污損、破壞、藏匿及未經借閱攜出館外。

六、讀者應愛護本館各項設備器材,不得有污損、破壞之行為,未經同意不得擅自移動及私自架設各項設備及器材,倘因而使器材或設備受損,應負賠償責任。

七、讀者使用各類資料應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如違反規定,由使用人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八、離館時請將自用書刊及私人物品攜出,不得放置館內,本館不負保管責任。

九、參考諮詢問題或其他事宜,請至讀者服務台洽詢。

十、期刊、報紙、參考工具書等資料均限館內閱覽,概不外借。

十一、如需使用不外借資料,應利用本館影印服務,但讀者應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定。

十二、如欲借用本館研究室、會議室或團體放映室等場地,應親洽本館服務台,或至學校資訊系統線上登記,惟各個場地以本館活動使用為優先。

十三、本規則經館務會議通過並經圖書館諮詢委員會審議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法規名稱: 圖書館入館閱覽規則
通過日期: 104年4月14日
審查會議: 圖委會
制訂單位: 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