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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碩士論文

本校畢業碩士生論文上傳國家圖書館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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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論文上傳系統
浮水印下載
常見問題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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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班畢業同學請依以下規定步驟進行國圖帳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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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1、請準備以下資料,採通訊寄信至 library@mail.hwai.edu.tw 申請。
(※---請申請人務必使用本人的電子郵件寄送申請信,勿代理寄送---另外,已是碩畢生,書信應注意禮節※)
1."學生證"掃描檔
2."論文口試委員會審定書"通過掃描檔
3.以下基本資料:A.學制 B.姓名 C.學號 D.系所 E.指導老師 F.畢業學年 G.手機 H.電子郵件
4.若有論文延後公開需求,需一併寄送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碩士班畢業生學位論文專業認定情形及電子全文公開情形審查表(註冊組網站)"已核章之掃描檔,若無則省略此項
來信後將盡速協助你申請國圖帳號及密碼(指工作天,假日無法進行),並系統會自動回覆一份帳密的電子郵件至你所提供的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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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2、請依系統回覆之信件內容登入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論文上傳系統(https://ndltdcc.ncl.edu.tw)進行相關作業。
電子論文上傳前必讀(本檔參考自國立屏東大學)
提醒留意上傳的PDF論文電子檔:
1.請設定保全文件=>參考資料
2.須設定浮水印(請參閱相關規定),並依照規定詳細填入各項需求欄位。
※一般會被退件的原因如下:
論文資訊內容不齊全(一般常見的錯誤有外文名,關鍵字,摘要及參考文獻無故斷行等)
論文畢業學年度有誤
論文全文電子檔內未加入浮水印
論文全文電子檔內的浮水印大小有改變, 請勿變動浮水印的大小
論文全文電子檔中的浮水印, 請置頁面正中, 勿破壞論文內容本身
論文全文電子檔權限開放時間有誤
論文全文電子檔無法開啟
論文全文電子檔章節不完整
論文全文電子檔未設定保全
論文全文電子檔未合併
專利書目延後公開申請書內容不符合本校規範

以上請特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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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3、在整個論文審核過程,若有不合乎規定之處將會退回重審,因此請隨時留意系統紀錄或你的信箱是否有相關來信,提醒同學務必要審慎填寫好每一步驟之相關資料。
※(重要)論文上傳審核通過後不再接受任何理由申請退件,請同學審慎周慮後再送出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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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4、審核通過後,辦理離校手續圖書館驗章時,請備妥以下資料:
1.須列印博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並簽名。(共2張--國圖/學校各1)
2.論文平裝及精裝各1本。
3.論文上傳審核通過畫面列印。
以上提醒,若有其它未盡事宜以校內離校手續注意事項為準,預祝各位同學畢業順利,前途似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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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論文如因涉及機密或專利,有延後公開之需要,應於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並經考試委員審核簽名。延後公開之學位論文送存國圖時,應將延後公開申請書 (附件三) 及相關證明文件一併送存,請一併交付圖書館。
大專校院學位論文送存國家圖書館典藏作業要點
 (115.1.14更新)
【附件三】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國圖表件)
--須經註冊組核章  
另也請參閱(註冊組表單)"研究生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
【附件四】學位論文抽換申請書(國圖表件)

※若論文已送出並通過審核後,卻(確)有必要退回重新修正資料者,需下載並填妥以下申請表,依序流程核章後
****已核章申請表之掃描檔需寄至 library@mail.hwai.edu.tw 以加速申請流程(以信件為準)****
而後本館代以向國家圖書館申請!!(退審時間冗長,應自行考量是否影響畢業時效)

論文審核退回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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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學位授予法之相關注意事項提供參考:

一、依據109 年7 月27 日「教育部將推動八項措施督導各大學積極強化學位論文品保機制」,教育部已明確宣示:「依學位授予法第16條規定,國家圖書館保存之博士、碩士論文、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務報告,應提供公眾於館內閱覽紙本,或透過獨立設備讀取電子資料檔,但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並經學校認定者,得不予提供或於一定期間內不為提供。因此,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教育部會要求各大學對於不公開或延後公開之論文,應有審核機制,並揭露各系所學位論文不公開之比率。」因此,提醒各位不論申請論文書目、紙本論文、電子全文等之延後公開,未來均會列入教育部所揭露之各系所學位論文不公開比率

二、教育部已於107年12月5日臺高教(二)字第1070210758號函說明:「學位授予法修正後,學位論文應以公開為原則,以利學術流通及分享,但涉及國家機密、申請專利或法律另有規定等特殊情形,並經學校認定後,得不予公開或一定期間內不公開,爰各校應就特殊情形訂有認定或審議機制」。在近期的新聞報導中,除了重申「 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涉機密專利須經認定」之外,在相關報導中,教育部也說明「如果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其他法律規範而不得提供,學生也需要提供相關證據,經學校認定,才能不公開或一定時間內不公開」。因此,受理延後公開申請時,煩請提醒研究生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備審查。

三、教育部114年6月5日臺教高通字第1142201506號函:有關學位論文延後公開(一定期間不予公開)機制,請依說明查照辦理。
   (一)審核程序:114學年度(含)起,學生應於進行學位考試前提出申請論文延後公開,並於學位考試時由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是否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校內碩博士學位考試審核表件應配合修正,增加考試委員審核欄位。)
 (二)審核要件:
  1、涉及機密或依法不得提供事項:須提出適用法規或具體事實證據。
  2、專利事項:須提供申請專利案號或提出相關申請說明。
 (三)延後公開期間:
  1、每次申請電子全文及紙本論文延後公開至多為5年,且需逐次申請。
  2、第2次起之申請程序,仍應取得原所有學位考試委員審核確認,或經原就讀系所之系(所)務等會議審核確認。

--參考資訊--

1. 教育部將推動八項措施督導各大學積極強化學位論文品保機制
2. 學位論文公開為原則 教部:涉機密專利須經認定
3.
學生及學校辦理資料庫廠商利用碩博士論文應注意事項